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获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从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幼儿或者学生(以下统称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教育行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学生,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校车服务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校车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公安以及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标准体系。校车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校车安全标准。
校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或者由下列单位(以下称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提供校车服务:
(一)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企业;
(二)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第十一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第十二条 由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守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演练。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第十四条 国家对校车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符合下列条件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可以申请作为校车使用:
(一)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
(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三)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
(四)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书面申请中应当载明拟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拟行驶的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出具允许使用校车的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使用校车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机动车查验,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并发给校车标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提出的校车行驶线路和停靠站点等,应当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按照安全、方便、就近和兼顾社会车辆通行需求的原则审核确定。
第十六条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核载人数和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发证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有效期相一致。
第十七条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
(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
(三)不再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 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
第十九条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二十条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第二十一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工作,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校车应当到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承接校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并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所维修的校车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校车的维修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第二十三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聘用校车驾驶人的,应当持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身体健康证明、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出具允许驾驶校车的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驾驶校车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十六条 校车经过的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七条 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八条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示灯,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经过线路的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第二十九条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第三十条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校车抵达或者离开学校,有条件的应当在校园内停靠。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第三十一条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交通警察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
第三十二条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第三十三条 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第三十四条 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行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第三十七条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第三十八条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三十九条 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第四十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校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校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 使用拼装、擅自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提供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第四十四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责令改正或者撤换;情节较重的,予以解聘。
第四十六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十七条 校车载运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或者停靠站点停靠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伪造或者出租、出借、出售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标牌,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使用伪造的校车标牌或者他人的校车标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条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校车驾驶人被依法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的,终身不得再驾驶校车。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需依法扣车的,应当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转运学生;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扣留校车。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违反本条例,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二)使用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三)对本校所有的校车未按照规定维护,或者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
(四)未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五)对指派的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
(六)其他未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对民办学校可以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至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众所周知,在美国校车可以说是最牛的车辆,享有高度的特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校车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权。
在美国,校车之所以安全,在于当官的没有特权,有钱人没有特权,校车却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权。美国的校车是专用的车。它的规章制度,它的管理体系,都非常完善。美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美国关于校车的法规,从1940年代就开始制定了。
2、校车造的极其坚固。
美国校车百万公里事故发生率仅0.01,火车是0.04,飞机是0.06,其他公路车辆是0.96。美国校车是所有民用汽车中最坚固的,曾有一辆悍马越野车与校车相撞,悍马车头粉碎,校车完好无损。
3、对校车的监管制度非常严格。
美国校车的安全隐患,全部消灭在学生搭乘校车之前。她说:“谁来管理这辆车?谁来监督这辆车?在美国你要申请一辆校车,从买车一直到司机的选择,还有你走的线路,各个方面都要有一系列的检查,才能批准你这辆校车。
4、所以车辆都得给校车让道。
美国校车的特权更在公路上得到充分体现,在学生上下车的时候,总统的车在那里都要给它让路。如果你在公路上超车,超过校车,这是违法的,被警察逮到是要开罚单的。
5、校车费用由政府负担。
美国的校车都免费搭乘,所有费用政府负担。在加州,近来为减少政府财政赤字而削减教育经费,有的校区要求家长负担部份校车费用,结果加州政府被家长告上法庭。
美国校车是除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以外,街道上少数享有额外特权的车辆之一。
在任何国家,儿童都是社会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校车是每天接送儿童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因而保证孩子们乘车时的安全,就成了学校当局和校车制造厂家首要的任务。至少在上世纪40年代,美国大多数的州就都有立法,要求其它的车辆在有儿童上下校车时,必须两个方向都停下来等小孩子上下车结束之后才能行驶(甚至美国总统专车也要停车等待)。违反此法规的驾车人常常被处以巨额罚款,甚至判以重刑。这固然体现了社会对儿童要给以额外的保护,还因为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还不足,需要加以特殊的保护。再说,由于儿童体形小,本来就不容易被驾车人发现,出事故的可能性也较高。
当校车将要减速停车之时,它的黄色闪光灯就会象交通路灯一样闪,提醒过往的车辆要准备减速停车。当校车停下来时,这安装在左前方的红色停车牌就会打开,因而过往的汽车都必须停下来等待。有的校车还在左侧后方安装有第二个红色停车牌,为过往的汽车提供更显著的停车标志。这种校车上的黄色闪光灯和红色停车牌,就等于是公路街道上的红绿色灯,所有的驾车人都必须像遵守其它交通规则一样遵守。
部分校车前部有阻拦杆,在学生上下车时打开,以防学生进入车前部的盲区。
然而,保障儿童在上下校车时安全更重要的还是要有一套人人皆知而又行之有效的规则。比如,教师和家长要经常提醒儿童一定要在校车到来之前赶到固定的等车点排好队,等校车到来停稳之后按顺序上车。若是有小孩子晚了一点,校车的司机看到了可以停下来,打开红色停车牌等待,但不能倒车去迎接,以免撞到孩子。在下车后要赶紧穿过马路到 人行道上,千万不要跟着校车平着走。在交通繁忙的路口,有的学校和家长还自动组织起来,在儿童上下车的地方指挥交通。这些人经常手执小旗,臂缚袖章,很像中国街头上的“义务路警”。
美国校车的安全人尽皆知
在美国,校车作为最安全、最具特权的车,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
完善的法律制度保护,涵盖各个范围的生产标准,都为乘坐校车的学生提供了保障
但是美国校车的安全标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美国最早生产校车的企业名叫韦恩工厂,创办于1837年,如今它已更名为韦恩·沃克斯公司,依然从事校车生产
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韦恩公司生产的校车其实都是以马为动力的
直到1914年,韦恩公司才将马拉校车的车厢装到了汽车底盘上,同时加装了可以拆卸的木质儿童座椅,制造出了最早的机动校车
这种卡车在乡间非常普遍,但在结构上仍与马车大同小异,不过就是在卡车的底盘上支起一块油布,为孩子们遮风避雨而已,毫无安全性可言
在1927年前后,韦恩·沃克斯公司和其他公司开始生产全金属车厢,固定在卡车底盘上,这种车型被称为校车
可以说,20世纪30年代是校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段时间,就是在这10年中,校车从对其他现存车辆(马车、货车、卡车)的简单模仿发展成一种独一无二的汽车类型
与汽车工业的其他领域一样,全金属车身在这段时间里也逐步成为各种校车的标准配置
尽管已经由马车阶段前进到汽车时代,但此时校车仍无统一设计标准,而是由车企依据客户的不同要求来量身定做,这就使得生产商们很难通过标准化大生产来谋取可观的利润
1939年,由美国乡村教育专家弗兰克·W·塞尔博士发起的一次会议,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状况
这次会议会期长达7天,参与者包括联邦政府运输部门的官员、全美各个地区的教育部门和交通部门的代表、车身和底盘生产厂商以及油漆公司的代表等,与会各方最终制定了一项包括车身大小、车内座椅布置、车顶天花板的高度以及车内前后通道的宽度在内的,多达44条的校车制造标准体系
该体系不仅让校车从此得以大规模生产,还大大提升了校车的安全性
正是从这次会议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逐步介入校车管理领域,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对校车产业实施极为严格的管理
这次会议在校车安全方面所做的不少规定沿用至今,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将黄色定为校车车身的标准颜色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黄色是在黎明与黄昏时分最容易被人看到的颜色,而且与车身上书写的黑色“校车”字样形成强烈反差
目前这种颜色在美国被称之为“国家校车明黄色”,受此影响,全球各国的绝大多数校车都选择了这种颜色
也正是由于塞尔博士的努力,他后来一直被尊称为美国的“校车之父”
“二战”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强制乘坐校车的制度,这也使得校车业迅速发展
如今美国经典的公交车型校车,就是在那时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
公交车风格的大型校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当时该州不少学区地形复杂,只有结实耐用的重型车辆才能完成接送学生的任务
尽管这种校车1932年即已面世,但真正流行开来则还是在“二战”结束之后
随着婴儿潮孩子们入学高峰的到来,校车的运载压力大增
公交车风格的大型校车相对较高的载客量,大大满足了校方的需求
如今,校车的外形与三四十年前差别不大,仍旧是黄色、长车身,但在安全性能方面已不可同日而语
同时,校车也不断地进行着技术升级,美国众多公司都把GPS系统、安全监视系统和其他电子设备装到了校车上,使之越来越自动化
为了保证质量,老旧的校车被强制淘汰
目前全美运行的大约4
8万辆校车都是在2005~2006年间生产的
2012年新的校车标准尚未实施,网友已是争论一片,开学临近,网民亟待2012年校车新标准正式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4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意见征集阶段已经结束。
据悉,各客车企业围绕新校车标准的讨论十分激烈,甚至是针锋相对。执笔制订新行业标准的宇通公司坚持参照美国标准;而多数车企代表表示,新标准不可套用美国校车标准,成本太高,脱离了农村实际。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至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
“新校车标准出台的意义是积极的,其目的在于将长期忽视的校车问题提高到应用层面,建立标准则即是行业对校车市场设立的准入门槛,新校车标准将成为未来中国校车市场竞争的起跑线。”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表示,新校车标准出台标志着我国从国家层面上,对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有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校车在制造和采购上都有了可以依据的标准。(中国校园网 http://www.xiaoche001.com)
那么,为何这个新标准的出台会引发如此争议?“究其原因还在于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并没有广泛征集生产厂商的意见。”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汽车行业研究员铁志海表示,各生产企业都在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按照新标准实施,一些主流客车厂家将面临成本压力,若实力不够雄厚,就无法分到庞大的校车生产的蛋糕。其实,制订新校车标准以及采购新校车,必然会在客观上制造不小的市场需求,但是当初出台标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乘车学生的安全,而并不是为了成为汽车制造厂商谋取企业利润的“大好商机”。
“新校车标准就高不就低,安全保障是校车标准的根本守则。”铁志海表示,不能因为听了主流客车厂家的“诉苦”,就不管不顾地将校车安全新标准调低,让这些主流客车厂家能够更容易地分到生产新校车的蛋糕,以及让校车安全新标准大打折扣。
铁志海建议,首先,对于中小学校车的标准不仅仅要有部门颁布实施,更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其次,对于校车的安全标准不能只局限在车辆的制造和选择规格上,更要用立法的形式,给予校车在道路行驶、其他社会车辆避让等方面以一定特权。比如,在美国即使总统的车队,也需要为接送中小学生的校车避让,这才是对于中小学生最佳的安全保障;最后,还需要明确校车的监督、检查部门,使其有权制止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1.所有的能通行的交通道路,与普通机动车一样;
2.可使用公交车专用道路;
3.校车专用车道或路线;
4.校车路上行驶中享有马路“优先权”,所有的车辆均应让行,不然最少200元没了。。。
一、美国校车是怎样实现“最安全”呢
美国校车之所以如此安全,是不断完善的结果。
美国拥有100多年的校车历史,已形成一套较完备的校车制度。美国校车有着优越的硬件条件、严格的安全标准、完善的管理措施和科学的人力安排,软件、硬件双管齐下,有效保障了乘车学生的安全。
法律保障校车权利 在美国,校车作为一种制度,有其法律基础。 美国的教育法规定,所有美国儿童必须接受12年的义务教育,儿童所在的社区必须提供完全免费的教育,而完全免费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免费乘坐校车”。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实施了强制性的乘校车上学制度。 全美国所有校车实行统一标志,即黄色车身加黑色大块条文,并喷涂“校车”的醒目字样。
美国校车的“待遇”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相仿,甚至优于救护车和消防车。美国50个州大都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优先权。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车辆驾驶交通规则手册》规定: 当校车准备停车时,司机会在驾驶室外预先伸出一个红底白字的“停止”标志,并闪烁红色停车信号灯。 此时,在校车前方与校车相向而行和在校车后方与校车同向而行的所有车辆都必须立即减速并至完全停车。
在校车停车、学生上下校车时,任何车辆,包括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必须停在离校车20英尺(约6米)以外的地方。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学生的校车是最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会被处以1000美元的罚款,并被吊销驾驶执照一年。
所有车辆在经过有“校区”标志的区域时,必须减速;当“校区”标志上的黄灯开始闪烁时,所有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25英里(约40公里),部分校区甚至规定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英里(约25公里)。 美国田纳西州《驾驶员手册》在介绍了有关校车避让规则后,有一段用红色大号字体印刷的警示语:“在田纳西州,孩子的生命安全超过一切最有价值的财富!” 国际上最完善的校车标准 在美国,联邦、州以及地方 *** 共同管理校车服务。
这个涉及学生生命安全的行业,是美国为数不多的几个要求国家介入和规范的行业之一。 美国联邦 *** 负责发布规范及校车安全的底线标准。
有时美国国会也会出台新的法律如《校车安全修正案》来影响整个产业。更为日常的管理来自州 *** 层面。
目前有超过500部法律以及众多要求被各州记录在册来管理校车产业的方方面面。 美国拥有国际上最完善的校车标准。
美国联邦交通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适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 例如《学童客车行人安全装置》要求,在校车停止、学生上下车时,校车左侧要伸出停止标志,以警示校车前后的其他车辆,提高校车附近学生的安全性。
《学童客车翻滚保护》要求,校车顶部有足够的强度,目的是减少校车在翻车事故中由于顶部塌陷而导致的学生伤亡。 《学童客车的车身连接板强度》针对的是校车车身连接件强度性能,目的是减少碰撞事故中由于车身板件撕裂而导致的学生伤亡。
《学童客车乘员座椅和碰撞保护》提出了对校车座椅系统和碰撞区域的要求,目的是减少事故和突然加速撞击而产生的伤亡。 近年来,美国的校车标准仍在不断改进和提高,虽然外观没有改变,但是车内却增加了卫星定位与联网系统、儿童座位监控系统,以便全程监控车辆行驶情况,停车后提醒司机查看是否有儿童在车上滞留的情况。
校车管理严谨到位 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阿凯迪亚市为例,阿凯迪亚联合学区设有专门的交通部门来管理校车运营公司。 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对于校车的路线选择,交通部门会综合考虑安全、效率、时间等因素,并依据每个乘车学生的住址安排校车等候站。
校车司机必须通过加利福尼亚州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认证,每个司机必须完成20小时课堂培训和20小时道路培训,进行体检并通过司法部门的背景调查之后,才能获得驾驶校车的资格。 所有司机每年必须完成至少10小时实际校车驾驶培训,司机每隔5年就要重新申请校车驾驶执照和认证。
校车司机负有陪同护送责任。按规定,校车司机必须陪同所有八年级以下学生过马路并护送他们进校门。
如果校车因为交通、天气原因或其他紧急状况晚点15分钟以上,家长要通知学区交通部门,交通部门会立即派出另一辆校车去接送孩子。 每个乘车的孩子及其家长都会收到一份《安全乘车指南》,告知如何等车、如何上下车、乘车规范、紧急疏散方法以及应急装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等。
二、美国校车安为什么安全美国校车的安全人尽皆知。在美国,校车作为最安全、最具特权的车,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完善的法律制度保护,涵盖各个范围的生产标准,都为乘坐校车的学生提供了保障。但是美国校车的安全标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美国最早生产校车的企业名叫韦恩工厂,创办于1837年,如今它已更名为韦恩·沃克斯公司,依然从事校车生产。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韦恩公司生产的校车其实都是以马为动力的。直到1914年,韦恩公司才将马拉校车的车厢装到了汽车底盘上,同时加装了可以拆卸的木质儿童座椅,制造出了最早的机动校车。这种卡车在乡间非常普遍,但在结构上仍与马车大同小异,不过就是在卡车的底盘上支起一块油布,为孩子们遮风避雨而已,毫无安全性可言。
在1927年前后,韦恩·沃克斯公司和其他公司开始生产全金属车厢,固定在卡车底盘上,这种车型被称为校车。可以说,20世纪30年代是校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段时间,就是在这10年中,校车从对其他现存车辆(马车、货车、卡车)的简单模仿发展成一种独一无二的汽车类型。与汽车工业的其他领域一样,全金属车身在这段时间里也逐步成为各种校车的标准配置。
尽管已经由马车阶段前进到汽车时代,但此时校车仍无统一设计标准,而是由车企依据客户的不同要求来量身定做,这就使得生产商们很难通过标准化大生产来谋取可观的利润。1939年,由美国乡村教育专家弗兰克·W·塞尔博士发起的一次会议,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状况。
这次会议会期长达7天,参与者包括联邦 *** 运输部门的官员、全美各个地区的教育部门和交通部门的代表、车身和底盘生产厂商以及油漆公司的代表等,与会各方最终制定了一项包括车身大小、车内座椅布置、车顶天花板的高度以及车内前后通道的宽度在内的,多达44条的校车制造标准体系。该体系不仅让校车从此得以大规模生产,还大大提升了校车的安全性。正是从这次会议开始,美国联邦 *** 及各州 *** 逐步介入校车管理领域,并借助 *** 的力量来对校车产业实施极为严格的管理。
这次会议在校车安全方面所做的不少规定沿用至今,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将黄色定为校车车身的标准颜色。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黄色是在黎明与黄昏时分最容易被人看到的颜色,而且与车身上书写的黑色“校车”字样形成强烈反差。
目前这种颜色在美国被称之为“国家校车明黄色”,受此影响,全球各国的绝大多数校车都选择了这种颜色。也正是由于塞尔博士的努力,他后来一直被尊称为美国的“校车之父”。
“二战”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强制乘坐校车的制度,这也使得校车业迅速发展。如今美国经典的公交车型校车,就是在那时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
公交车风格的大型校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当时该州不少学区地形复杂,只有结实耐用的重型车辆才能完成接送学生的任务。尽管这种校车1932年即已面世,但真正流行开来则还是在“二战”结束之后。随着婴儿潮孩子们入学高峰的到来,校车的运载压力大增。公交车风格的大型校车相对较高的载客量,大大满足了校方的需求。
如今,校车的外形与三四十年前差别不大,仍旧是黄色、长车身,但在安全性能方面已不可同日而语。同时,校车也不断地进行着技术升级,美国众多公司都把GPS系统、安全监视系统和其他电子设备装到了校车上,使之越来越自动化。为了保证质量,老旧的校车被强制淘汰。目前全美运行的大约4.8万辆校车都是在2005~2006年间生产的。
三、各国校车制度分别是怎样的校车安全在国际上早就引起高度重视。
例如,美国校车的安全系数是小轿车和公共汽车的40倍,并拥有优先路权;英国、日本等国家也根据各自的情况,通过立法等手段,以避免不达标车辆上路和超载等问题发生。 美国:校车坚固安全拥有优先路权 美国拥有l00多年的校车历史,已逐步形成一套较完备的校车制度。
美国校车有着优越的硬件条件、严格的安全标准、完善的管理措施和科学的人力安排,软件、硬件双管齐下有效保障了校车内学生安全。 坚固超悍马 安全系数高 2006年,美国印第安纳州首府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悍马撞上了一辆校车的尾部,悍马迎头粉碎,而校车尾部却无大恙。
悍马在车辆中以坚固著称,它最早是为军队和 *** 建造的,美国校车的坚固和安全程度可见一斑。 据统计,在美国,校车的安全系数是家庭轿车和公共汽车的40倍。
校车事故发生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低的,百万公里事故发生率仅为0.01,火车是0.04,飞机是0.06,其他公路车辆是0.96。 美国校车之所以如此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生产标准严格。
美国交通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校车必须由专业厂商制造。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质量高,造价昂贵,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
硬件条件优越,安全设施齐全。美国校车外形厚重,黄色车身加黑色大块条纹,并喷上黑色“Sch00l Bus(校车)”的醒目字样;车上指示标志明显,有黄色闪光灯和红色停车标志;车内座位上装有防撞安全装置和安全带;车内还附带卫星定位与联网系统,全时监控车辆行驶情况。
安全检查到位。每天早上,校车司机接送完孩子后都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确认自己的车辆是安全的,而后填写表格。
每半年,校车要接受一次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的安全检查,平均每个车辆需要检查一个小时。 法律保障校车“优先权” 美国校车的“待遇”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相仿,甚至优于救护车和消防车。
美国50个州大都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优先权”。 缓解交通压力 减轻家长负担 据美国校车委员会介绍,全美大约有48万辆校车,每天运送学生大约2600万人,占美国中小学生的一半以上。
但记者发现,由于部分地区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一些校车质量仍低于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多样 英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较为多样化,主要包括走路、骑车、公共交通、校车和私家车,其中使用校车的中小学生不到10%。
英国 *** 鼓励家长让孩子使用前4种方式上下学,而尽量少用私家车接送孩子,以减少马路拥堵,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从而保护环境。 英国公共交通体系发达,安全系数较高,并且15岁及15岁以下儿童可在任何时段免费乘坐公交车,16至18岁学生可享受半价优惠。
英国的校车服务由公交、巴士公司提供。各中小学在每年夏季开学前夕对学生进行调查,统计需乘坐校车人数以及住址,然后提供给公交、巴士公司,由这些公司确定校车数量、种类和路线。
在校车费用方面,私立学校由家长承担,公立学校的租车费用由各地方 *** 承担,学生乘车费用由家长支付,通常使用较优惠的学期卡。此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儿童可免费乘坐校车。
开展“黄色校车”项目试点 目前,英国大部分地区的学校使用的校车缺乏统一外观及规格。为推动校车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增加家长对校车的信心,由英国多个党派的官员、专家等组成的“黄色校车委员会”已在部分地区开展了“黄色校车”试点项目,该项目因效仿美国校车使用黄色外观而得名。
日本:部分偏远地区设立校车制度 为方便偏远地区中小学生上下学,日本部分偏远地区设立校车制度,颁布并实施校车管理运行规则,对校车实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校车管理者、司机、学校、乘车学生等相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日本各地的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指导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偏远地区校车列入教育成本预算 日本城市中小学生绝大多数就近入学,上下学一般靠步行或利用公共汽车、地铁等城市交通工具。但在偏远地区,由于人口稀少、学校离家较远且交通不便等原因,中小学生上下学有一定困难。
为此,日本不少偏远地区的地方教育委员会为当地中小学生建立了校车制度。 日本校车制度在经营上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地方 *** 购买车辆作为专门的校车使用,并招聘校车司机;二是地方 *** 或学校与交。
四、新闻上说国内校车标准要套用美国校车标准,这样合适吗这个还不一定啊!只是宇通方面主张套用美国标准,但是一汽和北汽都没同意啊!他们都觉得成本太高不利于推广。
其实咱们也都清楚,美国的标准确实是很过硬!但是你要考虑中国实情不能套用啊!中国广大农村和山区。对汽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美国还有双层校车中国能行吗?我们要求车子能走小巷钻胡同,美国的标准行吗?我们广大农村要求控制车子的价格,美国的标准行吗?所以我个人感觉,这个校车标准不是套美国标准也不能只有汽车制造商制作,应该找一些老师学生!听听他们的实际意见,综合国情,来制订。
五、美国校车使用的安全标准是什么美国的校车制度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
校车作为孩子每天上下学都要乘坐的交通工具,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可以肯定地说,校车,为孩子们上学放学提供了便利。
但遗憾的是,一些校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安全隐患,让人担忧:有的用报废车,有的租黑车,有的校车司机责任意识不强,还有的校车严重超载……据调查,我国每年有超过1。8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儿童因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
5倍、美国的2。 6倍。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的校车制度,以期对完善我国校车制度有所帮助。一、美国的校车历史简介在美国,人们经常都会见到一些橙黄色的大型巴士出入于街头巷尾,早上将孩子接到学校,下午再送回家。
这些独具一格的大型巴士就是美国中小学校用来接送学生的校车,但校车并不是学校配备的,而是由校车公司按学区统一调度和管理,承担各个学校学生的接送任务。 校车的利用率很高,按照学生在校时间分批次接送,一般是先接中学生,后接小学生,先送小学生,后送中学生。
校车在美国历史十分悠久。早在汽车发明之前,美国就有了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过那时候的校车是马车。
第一个生产校车的公司叫做wayneworks,至少在1837年就开始生产一种可以乘坐25个小孩子的马车,专门用来接送学生。 不过,那时候的校车大多是用于农村,而不是城镇。
这是因为农民住的分散,小孩子上学不方便,没有校车接送就很难上学。而当时的城镇都很小,小孩子走几个街区就能走到学校,家长接送也方便,所以用不着校车。
大概在1886年前后,人们就称这种马车为“schoolcars”或“schooltrucks”了。 在汽车发明后,wayneworks在1914年将这种马车的车厢装到汽车底盘之上,于是就发明了动力驱动校车。
不过,那时的校车座位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排一排对着前面,而是在车厢周围装一排板凳,小孩子团团坐下,上下车则由后门进入。这个后门直到今天的校车上还保留着,作为有紧急事故时出入之用的安全门,正常上下车时只是用侧门了。
在1927年前后,wayneworks和另外一家校车厂商――bluebirdbodypany开始生产全金属车体的校车,这种动力卡车大概就与今日的校车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后来其他的厂家也纷纷效仿生产校车,其中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校车还十分畅销。
二、美国校车制度1。美国校车的法律制度基础美国校车作为一种制度的源起有两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基础。
第一是12年基础义务教育法案:首先,所有美国儿童必须接受12年的基础教育,否则违法;其次,儿童所在的社区必须提供完全免费的教育,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免费乘坐校车。 另外一个法律制度的基础就是:乘坐校车是强制性的。
其来源是60年代,美国各地出现了以消除种族隔离为目的的公民运动。因此, *** 又制定了《公民权法》和《经济机会法》,平等价值开始影响教育政策。
为了改善贫困阶层和少数民族(黑人、墨西哥移民、亚洲人等)的教育环境,实施了启蒙计划,对那些不具备教育条件的孩子进行补偿教育。 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入学机会,扩大了奖学金范围,并制定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名额比例制度。
另外从6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促进校内的种族融合,实施了强制性的乘校车上学制度。2。
美国校车的资金来源美国中小学校车的资金,主要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同时各级 *** 财政对校车产业给予补贴,每年每个学生的校车补助为400多美元。
3。美国校车的管理机构在美国,国家、州以及当地 *** 共同管理着校车服务。
简言之,联邦 *** 负责发布规范以及校车安全各方面的底线。偶尔,国会也会出台新的法律如《校车安全修正案》来影响整个产业。
与大众交通不同,联邦 *** 并不负责为学校的交通拨款。目前联邦 *** 的校车管理机构主要有:nhtsa(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联邦领导机构,确保校车安全,它管理着60多个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其中包括若干专门适用于校车的标准;nt *** (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负责处理校车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各种问题;fmcsa(联邦车辆安全管理局)主要任务为降低与车辆相关的伤亡。 校车服务也在其管理范围内,它是联邦中负责学校相关运输的最重要机构。
它通过严格执行司机驾照管理、商业运行车辆司机管理、提高商用汽车技术、强化商用汽车设备、操作标准、提高安全意识等等来保证安全;fta(联邦运输管理局)负责公共运输系统中学生交通的问题。 更为日常的控制来自于州 *** 层面。
目前,有超过500部法律以及众多的要求被各州记录在册来管理校车产业的方方面面。通过联邦车辆安全标准,联邦 *** 控制着校车的制造,保证它们能够达到安全标准。
而校车一旦上路,则由州的法律、规范来管理了。4。
美国校车的标准国际上校车标准最完善的当属美国。 美国境内不同管理机构自1966年至。
六、美国经济发展史一. 由北美荒原到大国崛起和迈向世界超级强国 美国历史可以分为早期、近代和现当代三个时期: 早期(1492年前——1776年); 近代(1776——1898年);和现当代(1898年至今)。
区别三个时期的界标是1776年美国的独立和1898年美西战争。 1.美国早期发展史(公元1492年前——1776年) 这一阶段的发展特点,是由原始的氏族社会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并伴有前资本主义形态的跳跃。
这一时期社会形态的发展并不是依次过渡的,它没有经过奴隶制度和封建社会制度为主的发展阶段。就生产关系的主导形态而言,它是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发展的时期。
就社会和政治生活状况而言,它是以土著印第安人为主要居民转变为以英格兰人为主要居民的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时期。其基本原因在于已经处于先进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英格兰人来到美洲的影响。
期美国又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 印第安人开发北美时期(1492年前——) 印第安人是北美大陆的最早原始居民。
它们长期以来是开发北美的主力。它们的活动构成了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建立前的北美古代历史的主流。
但是印第安人开发北美的历程是非常缓慢的。如果不是15世纪末期以来欧洲白人在北美的陆续探险和殖民,北美印第安人仍将左右着北美大陆历史的演变。
2) 欧洲列强在北美探险、发展和殖民时期(1492——17世纪初) 这时印第安人仍是北美大陆的主要居民,但是主宰大陆命运的却是欧洲白人。欧洲列强,主要是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格兰人,它们先后闯入了北美大陆建立了各自的殖民点。
一般说来,西班牙人和法国人在北美的殖民带有浓厚的封建掠夺色彩。英格兰人和荷兰人在北美的殖民则主要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相联系。
3) 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时期(1607——1775年) 在此期间,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先后建立了13个殖民地,从1607年的弗吉尼亚的詹姆斯城到1733年的佐治亚前后持续了126年时间。在这前后法国人在密西西比河流拥有巨大的殖民地,西班牙人则控制了佛罗里达和墨西哥地区,荷兰人控制了纽约地区。
1756-1763七年战争后英国人控制了加拿大和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成为北美大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地区的霸主。 需要指出,第一,这一时期移民的主流是以英格兰人为主体的WASP即欧洲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族中的清教徒;居民中有白人、黑人移民以及原来的土著印第安人;移民中的自由移民和契约佣仆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在此期间,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先后建立了13个殖民地,从1607年的弗吉尼亚的詹姆斯城到1733年的佐治亚前后持续了126年时间。在这前后法国人在密西西比河流拥有巨大的殖民地,西班牙人则控制了佛罗里达和墨西哥地区,荷兰人控制了纽约地区。
1756-1763七年战争后英国人控制了加拿大和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成为北美大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地区的霸主。 需要指出,第一,这一时期移民的主流是以英格兰人为主体的WASP即欧洲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族中的清教徒;居民中有白人、黑人移民以及原来的土著印第安人;移民中的自由移民和契约佣仆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第二,殖民的英国模式和西班牙模式是有不同的,前者是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的拓殖,后者基本上是封建主义的商业掠夺。 第三,殖民地时期的社会性质是带有依附性和前资本主义残余的资本主义社会。
整个说来,它基本上是英国资本主义在北美特殊条件下的移植,可以说具有北美特色。 2. 美国近代史(1776——1898年) 这一时期,是美国自由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时期。
年轻的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领土开拓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决定性的重大胜利。美国巩固地建立和扩大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并逐步确立了工业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快速发展了国民经济,在短期内成为名列前茅的世界工业大国,同时在19世纪的后30年开始了向现代资本主义阶段的过渡,并在完成了大陆扩张后,开始走向了海外扩张。
近代美国大体上又可分为下列四个发展阶段: 1) 两次对英战争阶段(1776——1815年) 1775-1783年的北美独立革命,推翻了英国在北美殖民的统治,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776年《独立宣言》的发表是美国历史上的里程碑,它是美国资产阶级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和近代美国的开端。
从1783-1812年的30年间,巩固地建立了美国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体制,其中包括确立了共和制、联邦制、总统制和稳定的联邦宪法。1812-1815年的第二次对英战争在主要方面是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反对欺压它的世界工业大国的战争,其结果促成了联邦 *** 的巩固、美利坚民族精神的崛起、排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外部威胁、开始了工业革命和长期的和平建国时期。
2) 西进运动、领土扩张和两种社会制度矛盾发展激化时期(1815——1860年) 西进运动在北美独立革命和南北战争之间的近百年内,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它是北美独立革命的结果,又是南北战争的前奏。
它早于领土扩张,活动内容比领土扩张。